中新网3月30日电据海口市纪委的消息,海口市共有705名国家公职人员共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640万多元,目前仅结清贷款本息532万元,占欠款总数的20.2%。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口市城郊联社和海口市农村信用社提供的数据显示,至去年4月底,全市共705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734笔,共计2640.36万元。
拖欠贷款人员中,95%以上为乡镇基层国家公职人员,涉及乡镇干部、教师和医疗卫生、农林、粮所、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及基层法院干警、公安派出所民警等。拖欠贷款时间最长的达20年之久,数额最大的本息达到722万元。
据悉,海口市纪检部门已督促不能一次性还清贷款的人与信用社签订《还款协议书》452份,协议还款金额达1300多万元,并跟踪监督。对有偿还能力却恶意拖欠的,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今年3月25日,全市清退拖欠贷款共计532万元,已结清204户。
海口定下“公职老赖”还款期限不还贷款停职扣薪。海口市纪检部门将开展新一轮清款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争取今年内完成清欠工作。海口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实行责任包干制。将清款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的身上,采取“一对一”措施,并突出重点,把“赖账户”作为主要攻坚对象。对不落实任务的领导要采取问责制,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采取组织处理形式。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公职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称职。6月30日前,还没有还清贷款的公职人员原则上一律停职、扣薪,只发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偿还贷款。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纪委监察部门将给予纪律处分。如果家庭确实困难的,也要制订还款计划,责任人跟踪落实。
三是将清欠工作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共产党员,要把清还贷款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起码条件,要求他们认真查找欠贷原因,做到一边查找问题,一边进行整改,一边加大偿还贷款力度。
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表示,拖欠信用社贷款的公职人员如果能够在6月30日前还清贷款,将给予优惠。
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联社负责人说,针对不同的欠款人将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采取以下三点。一是如果能够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还清贷款本息的,在利率上给予优惠;二是在近期内无法还清的,可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分批归还贷款,但信贷员一定要根据计划跟踪抓落实。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转办、更新贷款,凡为拖欠户开绿灯的,一经发现,联社将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对有偿还能力而又不积极归还的“赖账户”,将采取法律手段清收。
此外,该社还将实行周报制度。基层信用社每周五向联社清收办汇报各贷户的还款情况,联社每周一向市纪委和市直属部门汇报清收进度,联社与基层社均建立相应的专项清收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真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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