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30日宣布了2005年十大重点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黑名单”,正式拉开了中国今年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帷幕。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家富说,此次为期75天的专项行动由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旨在对2003年以来全国未查结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
雷家富说,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从以前的“个人犯罪”转向了“组织犯罪”,尤其是企业法人、单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门利用职权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此次公布的案件“黑名单”中包括了万宜铁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14”捕杀鹅喉羚案等10起“造成严重森林资源破坏”的案件。
据悉,国家林业局将组成专门的督察组负责这10案件的督办工作,案件处理结果将在6月公布。“对此类案件,无论阻力来自哪里,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含糊;对已经查明事实的,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依法处理,决不姑息,”雷家富说。据国家林业局统计,从1999到2003年,中国有1010.68万公顷林地被改变用途或被征占用为非林地。在此期间,中国年均超限额采伐的数量高达7554.21万立方米。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王祝雄说,造成这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屡禁不绝的原因除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和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略森林资源保护甚至纵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发生,而某些地方的林业部门在项目审批和监管中也存在违规行为。
据悉,国家林业局正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刑法》修正案有关林地的量刑标准,为依法加强林地保护,打击乱垦滥占林地的违法行为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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