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贸经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处长林抗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帮助他人申请进口汽车配额指标,盖7个章收受贿赂18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30日开庭审理林抗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初,原市贸经局职工张保列找林抗帮忙,希望他在深圳市7家汽车销售企业进口汽车配额的申请表上加盖深圳市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公章,而后转报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审批。林抗欣然应允。事后,林抗为此两次收受经办人张保列(另案处理)贿送的财物共计18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抗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抗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退清所有赃款,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林抗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当庭认罪,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庭审快结束时,林抗当庭对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示了忏悔。林抗称:“我身为国家干部,走上审判席,完全是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我本以为这只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没有意识到是违法腐败行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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