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省召开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会议上相关部门交流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经验,并讨论通过《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和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副省长程幼东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去年我省少生41.2万人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在全国较早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并连续十多年持续保持稳定。据统计部门数据,2004年,我省总人口为3816.8万人,比计划少出生41.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41.2万人2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2‰,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2和4.05个千分点。据人口计生部门统计,生育符合政策率提高到96.7%,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3左右。
2005年,我省将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实施“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发展战略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到2005年末,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840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6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2‰以下,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3左右,生育符合政策率达到90%以上。
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
据了解,在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处罚多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将被“奖励少生”所取代。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将得到政府的奖励扶助。去年我省在齐齐哈尔市地区开展了试点。经过逐级审核确认,齐齐哈尔市以“直通车”的形式为4463名奖励扶持对象兑现了267.7万元奖励扶助金。他们每人每年可领取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身故。据省计生育委的负责人介绍说,对农村“计生户”实行奖励扶助,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有利于遏制“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2005年我省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逐步把农民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覆盖全省。
另外我省还将建立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规定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放弃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一次性奖励费、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的筹措、拨付、领取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保证奖励和优待对象享受应有的待遇。预计2006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规定兑现率提高,规定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达到90%以上。到2008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规定兑现率达到90%以上,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达到100%。
还将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制度。对因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夭折、病残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特殊关心和救助,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预计在2006年,救助率达到70%,2008年救助率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普遍提高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
建立生殖保健服务体系
今年我省要尽快建立起生殖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初级生殖保健,积极妥善地开展生殖保健,把技术服务进一步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广泛推广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各项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优生监测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省计生委要积极协调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药具和保健用品市场管理,并做好推广安全套预防性病、爱滋病工作。
预计到2006年,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计划生育初级或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普遍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综合避孕率和及时率分别达到85%和90%,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到2008年,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计划生育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普遍知情选择科学避孕方法,综合避孕率和及时率分别达到87%和95%以上,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
另外还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机制。按照政府牵头、联合办公、源头控制、依法管理的基本要求,有效禁止违法婚姻和违法生育。依法治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力度。力争到200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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