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为了保护自然资源,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冲击和破坏,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查环境违法活动,维护生态安全。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从2005年3月到10月进行,是今年严查环境违法、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检查范围包括全国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是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生态敏感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区、国家自然保护区投资建设重点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管理混乱的自然保护区。
这位负责人说,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各地区自查、省级抽查、国家级督查相结合的形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主要对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违法砍伐、开矿、挖沙;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开发建设;盲目开展旅游,开发项目不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检查方案,确定工作重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的要责令改正,对破坏严重、失去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区,环保部门要报请降级或取消其自然保护区资格;发现涉及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管理职能的问题,要移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办案件的处理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紧密配合监察部门,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依法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将查处的典型案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近年来,中国自然保护区工作发展较快,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逐年增加。据统计,到2004年底,中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已经达到2194个,总面积为14822.6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6个,总面积为8871.3万公顷。
但是,中国自然保护区存在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严的问题。一些部门和地方急功近利,重审批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视自然保护区的晋升新建,轻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受利益驱动的资源开发活动和破坏性建设项目,破坏了自然保护区内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宝贵的自然资源,使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特有生境得不到有效保护;很多地方的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相互重叠,形成条块分离、多头管理的格局,管理目标的冲突和利益上的矛盾导致政策规划多样、多变,建设管理混乱;部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不健全,使保护区得不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