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内生产总值究竟核算到哪一级。检查组认为,现在层层核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做法,既浪费人力物力,又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相互攀比和虚报浮夸的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
检查组还建议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统计管理体制,比如是否对省以下统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增强统计部门独立性;强化各级统计局的协调能力,按照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对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采取措施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建好宏观经济数据库,逐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共享水平。建议有关部门对统计中介服务机构的实践加以研究,给予必要的扶持;引导企业学会利用统计信息指导经营,使企业从自身发展需要关心统计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会上指出,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矛盾,许多都与统计法规定不够完善有关。建议适当加快统计法修订工作进度。
人民网北京4月2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深层次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发现,统计部门的干部任用和统计工作的保障条件都依赖当地政府。而我们在地方干部考核内容和办法上的某些不足,导致个别地方领导为出“政绩”,在数字上互相攀比,统计部门难以独立开展工作。
在昨天召开的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执法检查组就此指出,为了根本解决统计数据不实的问题,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克服不顾本地实际的盲目攀比,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同时,要改革完善干部考核制度。
2004年11月,执法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分赴内蒙古、辽宁、浙江、重庆四地,对统计法的实施情况实地检查;同时,还委托天津、山东、湖北、云南、新疆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会上表示,从检查情况看,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统计部门注重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开展统计方法制度创新,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基础建设薄弱,统计制度方法滞后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统计法本身也存在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这些都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也影响到统计法贯彻实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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