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新政策的要求,中国银行采取各项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和保障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月末,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9.02亿元,其中与115所中央部属院校的16.2万名贫困家庭学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8.85亿元,与38所地方院校的2688名贫困家庭学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708.65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中国银行经过精心准备,在全国学生贷款中心组织的国家部委所属院校助学贷款招标中一举中标成为中央部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独家经办银行。
为确保贫困学生得到良好高等教育的机会,中国银行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原则是:方便贷款、防范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对借款学生的宣传力度,向借款学生宣讲贷款知识和信用观念。二是认真组织落实,充分调动全行力量,真正做到“一对一”服务,即一家分支行承办一所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相关金融服务工作。三是设计全新的贷款操作流程,统一规范合同文本,充分利用银行和校方资源,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中国银行在工作中发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与银行一般个人贷款业务相比风险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大学生就业前景不明朗,借款学生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到对贷款的催收。为此,中国银行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防范和化解可能产生的各项风险:一是树立借款学生的诚信意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设计全新的贷款操作流程,确定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风险审核标准和风险控制程序。二是完善系统建设工作,建立高效的联络制度,加快助学贷款信息归集和共享,逐步实现信息全国共享。三是合理运用风险补偿金,降低可能出现的不良贷款损失。四是通过银校合作,增强综合收益。
据介绍,中国银行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同时,十分注意开拓银校合作领域,实现银校双赢。一方面,借助自身成熟的金融产品及比较竞争优势,为校方乃至教职员工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包括存款、零售贷款、个人理财、银行卡、项目授信、网上银行等;另一方面进入高校承做国家助学贷款,使银行有机会通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将高校教职员工发展成为现实客户,通过与高校学生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将他们培养成个人业务潜在的优质客户。
中国银行负责人表示,未来几年,中国银行将在总结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对学生贷款发放及管理工作,同时加深银校双方全面业务合作,通过建立金融支持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校方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真正实现银校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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