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近五年来,我省共对1260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1704名,包括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43名,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37名,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77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903名(包括省管领导干部20人)。共查出违纪违规行为金额8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6亿元。这是省审计厅厅长吴宗源在今天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深化对领导干部“三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省政协副主席章锐夫等参加会议。
自2000年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一道,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财经政策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在监督制约经济决策权方面,五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决策过程,共为国家挽回因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2.5亿元;共对903名改制中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查处了一系列滥用职权随意决策的问题,有效遏制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在监督制约经济管理权方面,五年来全省有1347名领导干部因德才兼备、懂经济善管理、政绩突出而被提拔重用;也发现了部分单位因内控管理不严而形成不良资产和账外资产较多的问题,先后审计出管理不规范金额62亿元,管理不善导致损失浪费金额2.6亿元,地方政府虚列财政收支7.8亿元,国有企业资产、盈亏不实金额20亿元,1048名领导干部因此类问题被免除领导职务和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在监督制约财经政策执行权方面,重点关注了财经财务收支情况,特别是住房、教育、移民、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全省共查处领导干部个人贪污挪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公款私分等违纪金额3202万元,有154名领导干部在审计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于幼军在会上强调,要深化审计内容。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过程和实施结果,要进行跟踪监督和公正评判,深入揭露因决策失误造成的各种问题,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关注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工作,揭示经济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漏洞和不足,并深入分析原因,促进完善有关法规制度。要通过检查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按程序办事,按法律规定办事。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一个五年计划,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当前,要突出对行政“一把手”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任内一次,五年一审”和“逐年递增,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各年度的审计对象。要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这个评价体系必须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促使领导干部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要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审计部门要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等职能部门报送,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审计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审计建议进行研究、处理。
孙载夫充分肯定了我省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几年来,我省各级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向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把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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