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4月9日电 人民法庭植根于基层,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9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人民法庭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努力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
肖扬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他说,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各级法院是践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有效途径;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渠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要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管理、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加大力度。
肖扬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建设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遵循审判规律,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经费保障。
肖扬强调,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要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关系。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应该以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为前提;要处理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处理好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的关系,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要处理好司法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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