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儿童应该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这种共同生活能够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育提供比较理想的环境。而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恰恰不能与这些儿童共同生活,这给留守儿童的身体发育、知识学习、性格培养等带来了种种不利的影响。
当前农村地区大规模存在的留守儿童,至今还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各级政府对于留守儿童的情况尚缺乏基本的了解。
通过对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深入开发,我们对全国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
留守儿童人数众多,已经形成一个需要予以高度重视的群体。半数以上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更为重要的是,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一起生活,他们只能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在一起生活。这种状况,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发展等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留守儿童的小学教育状况良好,但初中教育问题明显。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的在校率就大幅度下降了,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这与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是严重不相符合的。因此,如何在留守儿童中加强和巩固初中教育,是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是关注的重点对象。在全部留守儿童中,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高达86.5%,数量达到1980多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应该成为关注的重点。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四川、江西、安徽、湖南等农业地区。
留守儿童面临的很多问题,都必须依赖更深入的专门调查资料来进行分析。我们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尽快组织有关留守儿童的专项调查研究。(段成荣)
“两免一补”保证孩子入学
这一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乡农民王青富夫妇高兴极了,他们回到家里就激动地告诉孩子:咱家再也不用为你上学的费用发愁了。黑龙江省日前出台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将为全省70万农村贫困学生减少教育支出近亿元。
黑龙江省出台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课本费,对寄宿生进行生活补助。这个政策使王青富一家每年就节省支出300多元。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每年为70万农村贫困学生家长节省支出近亿元,这只是落实黑龙江省“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一项保证措施。
“两纲”实施以来,黑龙江省政府始终把“普九”巩固提高工作作为两个纲要的重点和难点,全力做好“控辍”工作,确保了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不因教师和学校原因而辍学”。
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责任,较好地解决了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农民负担问题,为“普九”巩固提高和“控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省106个县(市、区)全部将农村教师工资上收到县级财政开支,并按时足额发放,并将公用经费管理纳入县级财政综合预算予以保证。肇州县是一个农业县,经济并不发达。因财力紧张,县政府始终没建大会议室,办公楼也多年没有维修,而是将建县政府办公楼的资金为中学建了教学楼。他们恪守一个理念,“再苦不能苦孩子”,“不修衙门建学堂”,把有限的资金挤出来向教育倾斜。
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普遍实行捐资助学的“希望工程”以及多种形式的支教帮扶活动。全省实施“希望工程”15年来,累计接受捐款1亿多元人民币,帮助10万余名贫困学生改变了人生命运,并在贫困乡村修建了505所希望小学。前不久,省政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安排600万元资金建立了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完成学业的中小学生。2004年,全省减免初中、小学杂费7200万元,实实在在为学生家长减轻了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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