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1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天在此间多家报纸报章上撰文,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新行政长官任期释法,不会干预有关司法复核的法律程式。她说,人大常委会只是解释法律,并非审理特定案件。
梁爱诗在这篇题为《政府为何寻求人大常委释法》的文章中表示,特区政府不反对法庭向有关立法会议员批出申请司法复核许可。香港法院会从速处理案件,然而案件须由原讼庭交由上诉庭审理,最后才交至终审法院,不能使用越级处理的程序。
她说,政府认为,终审法院须把《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因新行政长官的任命,是由中央政府负责的。这些程序全部均需时进行。但政府不能冒险,让事情自行发展,政府必须尽力确保新的行政长官在七月十日顺利产生。
梁爱诗说,法院可基于其他理由,拒绝就有关事件裁决,新的行政长官任期将会因此悬而未决。如果先让选出的新行政长官上任,再待终审法院判决,亦会不尊重法治。因此政府不能倚赖诉讼结果作为解决事件的方法,必须及早寻求一个具约束力的诠释,政府因而才向国务院提交报告,提请人大释法。
梁爱诗表示理解香港法律界有人不愿意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解释权,但她亦强调由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是香港宪制架构的一部分等。
香港《文汇报》、《大公报》、《明报》、《星岛日报》等十九日刊登了该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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