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外来劳务工每月只要交4元钱,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6万元。
四街道首先进行试点
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日《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在全国率先尝试为劳务工建立专门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一直困扰劳务工的“就医难”问题将得到解决。
《办法》规定,劳务工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每人每月12元中,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这就意味着,外来劳务工每月只要交4元钱,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报销的医疗费最高可达6万元。
此次改革首批试点确定在深圳市布吉、龙岗、龙华和沙井四个街道办辖区企业进行。
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成
为了配合《办法》的实施,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信息办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成立“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信息系统项目组”,在50天内完成了项目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写、设计开发、系统测试、培训和试运行六个阶段的工作。系统包括门诊挂号收费、住院登记收费、药品和诊疗目录管理、财务结算偿付和查询统计5项功能。随着试点工作深入,项目组将完成接口医院劳务工合作医疗记账系统的开发。
已有25万外来工参加
据透露,截至目前劳务工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统计结果显示:已有593家企业的25.67万人参加了劳务工医疗,四个街道办的63家已取得卫生执业资格的社康中心已全部纳入劳务工医疗定点机构,全部向劳务工开放。
试点期间涉及劳务工约300万人,如试点成功,500万劳务工的就医难问题有望彻底解决,这将成为深圳市关爱外来工、建设和谐深圳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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