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强调信访事项属地管理的优先原则,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在处理跨地区和越级信访时的主导作用,强调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在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卫金木说,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
卫金木说,这个原则是根据信访工作发展的实际确定的,是信访工作管理的新思路的体现。这个改变,主要是强调属地管理的问题,同时也强调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塞责,强调各个部门要依法履行本部门的职责;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在明确信访事项归哪一级政府负责后,主管这项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承担具体的责任,不能把矛盾再推给其他部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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