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水利部消息,5月8日至9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审查会在北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组长鄂竟平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2004年山洪灾害造成815人死亡,占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76%。
鄂竟平说,山洪灾害一般是在一定强度或持续的降雨和特殊的地形地质条件下发生的,具有突发、易发、多发、破坏性大、防御困难的鲜明特点,往往对局部地区造成毁灭性灾害。建国以来,中国多次发生大规模的山洪灾害。
鄂竟平在讲话中指出,据1950~1990年统计资料,中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共计22.5万人,其中山丘区死亡人数15.2万人,占总死亡人数的67.4%,年均死亡人数3707人。1992~1998年全国每年因山洪灾害死亡人数约为1900~3700人,约占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62%~69%;1999~2002年山洪灾害死亡人数下降为1100~1400人,但占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比例提高到65%~75%;2003、2004年山洪灾害分别造成767人和815人死亡,占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49%和的76%。
鄂竟平还表示,从灾害造成的损失看,1950~1990年因山洪导致农田年均受灾面积为4400万亩,年均倒塌房屋约80万间;1990~2000年因山洪导致农田年均受灾面积为8100万亩,年均倒塌房屋约110万间。由此可见,在大江大河干流防洪能力逐步提高的形势下,山洪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国洪灾死亡人数的比例呈逐年递增趋势,山洪灾害造成的危害愈来愈大,损失愈来愈重,已经成为当前防洪减灾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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