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为促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其中特别提出鼓励推广公务卡的政策意图,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
人民银行称,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总体上看,银行卡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整体规划不够、法规建设滞后、产业扶持政策缺位、受理市场不规范等深层次问题。
《意见》提出了发展银行卡的工作重点:
——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起草完成《银行卡条例》,并报国务院审批;拓展银行卡支付空间,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有序规范电子支付,防范带来资金风险;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针对当前银行卡发展中受理市场发展缓慢这一主要问题,明确提出要将完善用卡环境、推动银行卡普及应用作为当前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并提出了2008年受理市场建设目标,至2008年,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60%左右,大中城市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全国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以上。
——要求相关部门规范受理市场发展,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拓展人民币银行卡境外受理市场;扩大联网通用范围,确保所有银行卡机具都符合联网通用有关规范和标准,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
——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降低通信资讯费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等产业支持政策,以鼓励商户受理银行卡和持卡人使用银行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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