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97位人民陪审员在国旗下庄严宣誓,正式“走马上任”。据悉,从9日起至12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刑事庭将有15起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厦门市各区人大通过了97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从5月1日起正式生效。今年1月7日,厦门法院系统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消息传出后,得到社会各界的响应,吸引了820名市民报名。被各区法院预选上的100人当中,有97人获得各级人大的任命。
9日上午,97名人民陪审员聚集在厦门市中级法院举行集体宣誓仪式,并在宣誓词上签名。当天,思明区人民法院安排了3起刑事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据悉,从9日至12日,思明区法院刑事庭首批挑选了15起刑事案件,从思明区30名人民陪审员当中随机抽选参与审判,目前15起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抽选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法官必须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
9日开庭后,人民陪审员张和辉表示,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出庭参加审判工作,心里特别紧张。他表示,为了准备好今日的审判工作,他五一假期上网查看了有关合同诈骗案的相关案例,并跟审判长进行了多次沟通,因此对这个案子还是十分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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