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9日讯 审计署近日发布2005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云南省大姚地震救灾资金审计结果及该省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3年7月21日、10月16日,云南大姚相继发生里氏6.2级、6.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财政部迅速拨出救灾资金支持灾区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据统计,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两次地震中共接收救灾资金3.67亿元。
2004年3月,审计署对大姚地震救灾资金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及时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5174万元;部分救灾项目报灾不实,获取救灾项目建设资金868万元;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大姚县昙华松子园、姚安县草海农场两个县级统建点的建设标准偏高,入住资格把关不严,资金存在缺口;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或占用救灾资金。
此后,云南省先后派出工作督查组11批83人次,楚雄彝族自治州派出35批579人次,深入灾区一线,实行分片包村责任制。目前,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使用安排中的违规问题已基本得到纠正。滞留在各县的救灾款下拨完毕,重灾户补助提高1500元,高标准统建点的补助标准被调低。同时,楚雄州还追究了48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