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高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公寓日用品采购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
招生乱收费将追究“一把手”责任
对在招生中巧立名目搞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高校“一把手”的责任。违规事件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对不按国家规定和招生简章中注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热门专业数量保持平稳
普高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将有国标
今年各高等学校热门专业数量将一律稳定在2004年的水平。各校热门专业只能在总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高校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热门专业,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通过将一般专业改名为热门专业的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简单规定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与一般专业相比的上浮比例。
据了解,国家将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核定办法,指导各地合理制定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
招生简章要注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高校在校内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收费政策变动时,要及时更新。
学生公寓日用品须由学生自主采购
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应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高等学校代收性、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不得强行统一收取教材费
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教材费等代收费。学校代收的教材费用,应在学期结束时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违反规定不清退多收费用的,按乱收费查处。
收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高等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高校收费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平调、统筹、挪用高校收费资金。
学校收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的学费等收入统筹用于办学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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