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个人合作建房机构平等参与住房用地竞买,类似政策也有望在北京实施。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国土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在土地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进入公开的市场以后,北京市个人买地的行为是行得通的。“只要有实力就能买到地,拿到地后只要按一定的容积率等规划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就可以了,如果拿地后两年不建设,主管部门照样会收回,”该人士告诉记者。
合作建房存在法律空白
北京市建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合法拿到土地,那么这样的地块就可办施工许可证,但在办证之前,市建委工程管理处要派人对具体地块进行检查。但是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用于对个人买地建房进行规范和约束,相当于法律空白。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市第一位提出个人合作建房人于凌罡。于凌罡告诉记者:“我们正在考虑是否用‘招拍挂’的形式取得土地。”当记者追问具体的时间时,他表示:“也许在一两个月左右。”
山东集资建房本月竞拍土地
据介绍,山东省规定,允许个人合作建房机构平等参与住房用地竞买。对各类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都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供地公开化与透明度。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并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地计划。
目前山东东营市已出现个人集资建房现象,并专为集资建房成立了一家公司,已经有137人参与其中,本月将开始市场运作,参与竞拍土地,准备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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