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西省南昌市开始对规划区内每个行政村农业人口、家庭户数、无房户数、宅基地面积、产业用地面积、农房建筑面积、D类危房面积等相关数据进行摸底调查。
此外,针对“城中村”建设混乱,违法建设严重等问题,南昌拟出台《南昌市农房建设管理办法》《临时建筑的审批审理办法》,并争取于年内确定。
根据南昌市总体规划,到2010年,整个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要比现在多100平方公里。城市的扩张发展必然会造成“城中村”以及失地农民等现象。南昌市准备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城市规划区内农民生产、生活用地的选址工作,对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并合理规划预留,从而进行规范管理。
有关负责人称,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特别是中心城内,新的单家独院住宅、农民利用自家宅基地自行建房的都不会被批准,即使建成后也将被视为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规划部门正积极推行农民公寓建设,根据普查结果显示的人均居住面积、人口增长率以及“城中村”改造的情况,预测农民公寓住宅小区的用地总量,以便在规划中预留农民居住用地,争取逐步用小区形式的农民公寓代替“城中村”毫无美感、毫无规则的人居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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