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楼致5人死亡7人受伤副市长被建议处分
新闻回放:2005年4月26日10时55分,延吉市局子街15号原白马江旧楼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昨天,记者获悉,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延吉市原白马江旧楼“4·26”坍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如下:
崔哲松,延吉市美利得公司董事长。该人在维修原白马江旧楼时,违规将维修工程包给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李玉成,私自维修。依据《安全生产法》给予崔哲松经济处罚10万元,并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康桂鑫(女),延吉市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该人作为结构设计工程师,在维修原白马江旧楼工程时,对业主崔哲松擅自改变楼房结构方案予以默认,出示草图,并指导施工。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李玉成、王俊杰均为无业人员,是原白马江旧楼维修工程大包承包人。对该楼房坍塌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崔松益,延吉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处长。该处没有及时检查和查处原白马江旧楼违章维修施工,疏于对建设工程监管。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韩成日,延吉市建设局副局长,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尹林,延吉市副市长。作为分管该市建设行业的领导,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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