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被诉“行政不作为”政府采购第一案昨开审———
认为国家卫生部和发改委在采购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的物资中有违法行为,而负责监管政府采购的国家财政部接到投诉后行政不作为,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一纸诉状,把财政部推上了被告席。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原告企业经理王建军说,发现卫生部在采购血气分析仪过程中放着质优价廉的设备不选,却选中了定价高出40%的厂家的同类产品,我们拿着投诉信在发改委和财政部之间来回转圈子,正是由于政府部门“踢皮球”,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向法院起诉。据悉,此案是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首例由政府采购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焦点一: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是谁?
昨天,卫生部采购血气仪该由哪个部门监管成为庭审焦点之一。原告企业认为,《政府采购法》第13条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企业投诉卫生部和发改委在政府采购中有违法行为,理应向国家财政部投诉。而财政部的代理人则说,企业投诉的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是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采取招投标进行,按照国务院划分的行政监督职责,对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诉,应由国家发改委处理。接到企业的投诉后,财政部在法定的30天内联合发改委召开了协调会,已经把沃尔公司的投诉移交给了发改委。
■焦点二:财政部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沃尔公司的代理人说:按照《政府采购法》第56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在接到投诉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于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沃尔公司在2004年12月21日和2005年1月7日,曾两次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投诉,但是财政部在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内没有给予原告企业任何答复意见。从这一点上说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财政部的代理人反驳道,接到沃尔公司的投诉后,他们并没有行政不作为,而是在2005年2月23日,请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有关人员召开协调会,在会上研究决定把此投诉移交发改委处理。他们也曾多次在电话里和沃尔公司负责人沟通过情况,并不是没有给予企业任何答复意见。财政部不存在行政不作为。
对此沃尔公司的代理人指出,财政部提交法庭的证据里,没有一份证据能够证明财政部曾给过投诉企业任何答复意见。沃尔公司经理王建军说,财政部是接到起诉书后才给他打电话说过此事,至今并没有给过他任何书面答复意见。此案还将进一步审理。
■案情回放
成立于1998年的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是世界知名血气分析仪厂家美国Osmetech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主要经营血气分析仪等产品。2004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卫生部和发改委的委托,对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对象包括286台血气分析仪等。此次投标的供应商有3家。2004年12月21日中标结果在网上公布,让原告企业诧异的是,3家供应商中价格最高的企业中标。沃尔公司认为政府采购单位在一个项目中就多花国家700万元,不符合政府采购所追求的物美价廉的立法宗旨。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采购的监管机构国家财政部,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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