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将大力推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使用支票,以促进个人支票业务在中国的发展。
目前,支票的使用在中国主要以单位为主,除少数大中城市有一定量的个人支票在使用外,其他地区个人支票使用较少,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还未成为人们的日常支付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23日表示,将以个人为重点扩大支票的使用主体,促进支票业务的均衡发展。它指出,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个人支票业务在中国发展前景广阔。
人民银行表示,还将采取其他一些措施推动支票业务的发展,主要包括: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积极研究影像交换技术等在票据交换领域的运用,实现票据截留;建立和完善支票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支票支付风险。
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一项文件,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
据指出,目前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金融秩序。
支票的使用量在中国占同城结算总笔数的70%左右。中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汇票、支票、本票和银行卡为主体,汇兑、定期借记、直接贷记、网上支付等结算方式为补充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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