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异蛇”出名的湖南省永州市,最近出了一件让当地干部群众大为不解的“异事”:在市直“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因得分倒数第一而领受唯一一块“黄牌”的交警支队,10天后又被列为永州市“全省文明单位”之首。
今年3月23日,湖南省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该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2004年度“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结果,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10分制的评议中总得分7.075分,在46个参评单位中排在倒数第一位,成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被“授予”唯一一块“黄牌”,要求其限期半年整改。
时隔10天,《湖南日报》于4月3日公布了全省2004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名单,按照地区分列的文明单位名单中,永州市交警支队竟排在该市23个省级文明单位之首!
永州市交警支队在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单位”之后很快又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一时间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议论。
据了解,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的基本程序为基层推荐,市文明办考核,省文明办抽查。市交警支队被列为省级文明单位经永州市委、市纪委领导同意,并于去年9月就上报了相关材料;省文明办于今年2月1日刊登公示15天,未接到任何有关市交警支队的举报材料和不同意见。
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是从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1月20日,以抽样调查方式进行的,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大、政协、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各界的干部群众代表共1.1万人评议。市委、市政府在通报相关评议结果后,同样也未接到任何单位的申述材料。
5月18日,湖南省文明办派人前往永州市就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永州市有关部门在相关两项评选活动调查情况说明中称,两项评选的对象有所不同,文明单位评选对象是交警支队机关,而“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对象是全市交警;两项评选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文明单位评选内容涉及6大项,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内容仅有4项。
“群众不满意单位”和“全省文明单位”,究竟哪个更能真实代表永州交警?目前尚未有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