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27日发布最新的《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该指引适用于即将举行的、以及以后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
香港选管会主席胡国兴在当天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行政长官选举从6月3日起接受候选人提名,至6月16日止。如有超过一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便会在7月10日进行投票。
《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内容包括行政长官选举的程序、候选人和有关人士必须遵守的守则等。
胡国兴说,这套指引主要以2002年行政长官选举的指引为基础,并参考以往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需改善的建议而作出适当的修订。选管会还在4月份特地向市民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公开咨询。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获提名人士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40岁或以上、没有外国居留权,并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同时,候选人必须取得至少1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的提名表格。
据悉,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朱芬龄法官已被委任为本次选举的选举主任。有关行政长官选举提名及委任选举主任的公告,已在今日出版的宪报上刊登。
胡国兴说,《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全文,以及选举的其他资料,已上载到选举网页供市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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