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政法处处长何戍中日前表示,目前大量被占用的古建筑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状态。北京市文物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市现存不可移动文物有3500项,其中60%被不合理占用。
已造成古建筑严重损坏
“液化气的引入、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取暖做饭的炉火、无铁管保护的电线等火险隐患时刻威胁着古建筑的安全。”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队长郝东晨说。
郝东晨认为,目前最令人担忧的还是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世界遗产的占用。据统计,颐和园周边被占用的颐和园古建有6处之多,占地达4万平方米。天坛被占用情况更为严重,中小学、商店、厂区等33个单位占用了历史上天坛外坛用地达3.74平方公里之多。
不合理占用已造成古建筑严重损坏。始建于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坐落在景山西街的大高玄殿,是明清两朝皇家私庙,紧邻故宫神武门,是紫禁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贾凯林说,大高玄殿被占用后,内部损坏现象随处可见,古建筑的石栏板被人为锯断,兽头被车辆撞坏散落院内。杂物和煤堆已将百年古树挤压得奄奄一息。
经历了护国寺火灾的郝东晨,更对大高玄殿的安全状况感到忧虑:古建筑上飞线很多,电路未按古建筑安全消防要求走线;内部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和杂物;一些古建筑被用作修理车间,内部使用电焊、气焊,非常危险。
颐和园副园长高大伟告诉记者,颐和园周边的一些附属建筑也被外单位占用,包括清代的步军统领衙门和颐和园档房等。由于占用者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和知识,这些古建筑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合法”占用增加腾退难度
贾凯林说,新中国成立初期,首都需要大量的办公用房,机关、军队纷纷“号”房子,一些古建筑相继被占用了。此后的几十年间,一些单位占用古建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面对祖上传下来的“玉钵”被今人当成“饭碗”糟践,文物界是一片要求腾退的呼声。而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古建筑被占用绝大部分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换句话说,占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正是这种“合法”占用,破坏了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文物古建的腾退难度。
根据天坛公园提供的信息,1970年北京市建设局批地,582电台迁至天坛公园西北外坛。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天坛公园曾多次与电台协商迁出事宜,但一直没有结果。近年来,电台还不断增建房屋用于经营、出租与职工住宿。院内在派出所有户口可查的居民有25户。
业界人士纷纷指出,文物古建腾退难主要是部门利益在作祟,占用单位没有把文物当做全民族的文化遗产来对待。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已成为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但在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似乎还只是少数学者和人文精英奔走呼吁的事情。
“目前很多重要的文物古建被不合理占用,不仅造成文物破损,也阻断了社会与文物之间的联系。大批重要的古建筑甚至被排斥在法律保护之外。”何戍中认为,应该寻求法律手段维护世界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专家们指出,应该建立一个腾退被占用文物古建的有效机制,解决文物古建被占用问题。而要建立这一机制,则需要高层协调及法律法规的支持。
“不出‘重拳’恐怕难以解决这一历史形成的顽疾。”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说。
部分景点称有苦衷
根据文物部门的统计,北京目前有1万多户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这还不包括单位占用的。除此之外,一家公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物保护公园外租,也不是个别现象。对于这种做法的合理性问题,这些单位的有关人员都避而不谈。一家公园管理人员向记者提到,国外是国家出钱负责景点的维护,而我们国家对景点的维护很少有拨款,都是自己出钱,这就要靠自己的经营———至少,门票都是用在了景点的维护上了。
另有观察人士提到,有些文物保护单位是归市里管,有些是归区里,有些是归园林局,有些是归文物局,各自不同。与之相应,到底可不可以租,有的说行,有的说不行。而《文物法》表述过于模糊,也给文物保护单位出租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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