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对外地劳务工的吸引力,深圳决定大幅调高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特区内每月最低工资从610元提高到680元,增幅达11.5%;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从480元提高到580元,增幅达20.83%。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到明年6月30日止。目前,经劳动部门注册在深圳就业的各地劳务工有430多万人,其中特区内有100多万人,特区外两区有300多万人。
据比较,深圳最低工资曾是全国大中城市最高的。但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地为解决“招工难”问题,纷纷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如上海已调至635元,南京、杭州、苏州和宁波等城市也达620元。为确保对外地劳务工的吸引力,满足企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深圳经广泛调查和深入论证后,决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只是企业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加班费等收入并不包括在内。深圳去年全市员工平均工资总额为每月1208元,其中加班费达273元,占工资总额的22.6%,不少员工的加班费收入占到了工资总额的3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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