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纪委发出《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要文明、节俭、从简,严禁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查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做到“八个不准”。今起,西部商报开通举报热线8119000,欢迎市民举报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的典型事例。
婚丧嫁娶
结束15日内书面报告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在所办事宜结束1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说明办理的时间、地点、形式、参加人员与办理者的关系、婚庆用车情况、收受钱物的数量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的,要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公车私用
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通知》指出,对违反规定,进行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没收收受的礼金,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对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动用公车的,除按照有关公车私用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通知》还要求各级党组织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举报、现场稽查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不制止、不处理的领导干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审核监督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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