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务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报告,批准曾荫权为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辞去政务司司长职务,从即日起离职。
国务院批准曾荫权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职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署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