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炒煤团在山西遇挫,是山西摒弃温资,还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常态行为
“这是一次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间剑拔弩张的互博。”温州大学经济学教授马津龙这样评论山西封杀“温州炒煤团”的新闻。
4月,有关山西封杀温州炒煤团为资源掠夺性开采敲响警钟的新闻在各大门户网站迅速传播。
此后,又有多篇叙述“温州炒煤团”面临“生存危机”的报道引起反响。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在山西临汾投资的一位温州煤商老赵表示,他不知道这些新闻,他也不关心这些“没影的事”。
“这只是外界的炒作”。在《瞭望东方周刊》长达一个月的调查中,几乎所有温州煤商和其协会都做如上表态。
为什么这件学界认为的“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利益博弈却被利益当事人认为不值一提,其中究竟有何玄机?
温州煤商的生财之道
到2005年底,山西省将淘汰全部年生产能力小于9万吨的小煤矿。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温州商人承包的矿井,基本产能都在9万吨以下。在外界看来,这是对“温州炒煤团”的致命封杀。
日期正在迫近,这些小煤矿的温州煤商却胸有成竹。记者接触到的一些煤商多表示“问题不大,正在想办法”。
一位温州煤商则脱口而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浸淫市场经济大潮多年的温州商人更愿意相信资本的力量。
山西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认为,“多数9万吨以下的中小煤矿通过兼并合并之后将继续存在,只不过不是以原来的独立法人的面目出现,隐患肯定还存在。”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所工业经济研究室主任夏冰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则表示,“这是一种很侥幸的非正规的商业心理,在一些地方的确也有漏洞让煤商有机可乘,但在山西省高层大力推动煤炭产业调整之下,长期存有这种侥幸心理则会吃大亏的。”
显然山西省淘汰全部年生产能力小于9万吨的小煤矿的做法无法对追求短期利益的温商们起到实质性的震慑作用。
据温商透露,山西省乡镇煤矿的实际控制权在村委会主任手中,温州人一般先将村委会主任“搞定”,再委托村委会主任疏通各层关系。温商们并不参与煤炭的生产,一般只做经营副矿长,负责煤炭的经销,不少温州煤商雇佣山西本地政府部门的退休人员担任煤矿管理人。
“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追究温商责任。一般而言,安全事故只追究矿长(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我们温州人顶多花些钱。”
温州煤商投资的方式主要是私下承包或买断矿井几年的经营权,包括地下煤矿资源。也就是说,煤矿名义上的法人仍是当地县或乡村政府、企业或个体老板,但实际经营管理者是温商。
这些村办矿负责人将煤矿转让给别人承包,经营上没有风险,坐收渔利,旱涝保收,和既有市场眼光又懂得为商之道的温商一拍即合。
另一方面,由于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煤炭市场经历了一个困难期,作为产煤大省的山西,自然是这股“煤炭寒流”最严重的受害者。其时山西省大小煤矿存煤成灾,不惜把大量的煤炭赊出去;而且吸引外地商人来晋投资煤炭产业,是山西地方政府的头等大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温商抓住了商机。
“我们应该承认温州人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前些年,煤卖不动,矿上也赔不起,温州人最先看中机会进入了,现在形势好了,市场变化的机会被他们得到了。当初温商们花了五十万、八十万盘下来的煤矿,现在几千万都买不下来。”山西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说。
是改制,还是“封杀”
暴利是近年矿难频发的诱因,善于经营及寻找市场商机的温州煤商,也被频繁卷入事件。
“朔州那个事故就是温州炒煤团掠夺性开采,不顾安全隐患造成的。”“封杀”事发地长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忠义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被外界称作“长治县模式”的煤企改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通过改制消除中小煤矿的安全隐患。
长治县招商局局长申文奇则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我们从来没有提出过要封杀某一地域的商人。只是通过改制提高了准入门槛,淘汰那些光开采不投入的炒煤者。”
“我自己就曾经去温州招商,欢迎温州资本到长治县投资。这次18个改制企业中就有两个有温州资本参与。我们并没有封杀谁,或者说,我们封杀的只是‘温州炒煤团’的短期行为。”申文奇说。
张忠义表示,“‘封杀’的定位是新闻界的说法,你看看我们的文件中有没有‘封杀’的字样?”
据悉,此次改制主要是通过公开竞拍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长治县有关方面提供给《瞭望东方周刊》的关于煤企改制的文件说,在改制之前,一批抱着“一夜暴富”目的的外地投机商人曾经蜂拥而至,试图通过送礼、托关系等各种手段参与煤炭企业改制,“炒煤”现象由此衍生。
张忠义透露,长治县委书记常光明在谈到这一现象时,曾有过这样的表述,“我们要封杀的并不是某个地区的投资者,而是‘炒煤者’一味追逐利益进行掠夺性开采或倒卖转让,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于不顾的做法,这种做法如果得不到制止,给长治县甚至给全省带来的影响都将是灾难性的。”
“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我们是用市场手段‘封杀’,而不是行政手段。很多温州老板的投机资本做的是短、频、快的短期行为,如果不加以限制和调控,煤更要被炒起来。”张忠义说。
专家认为,消极阻挡温资,完全没必要,关键是资本到达之后的监控手段。政府决策部门在开始招商引资之前应该具有前瞻性,不要给投机者留有太多漏洞,也不能不计后果,先引进资金再说。为“温州炒煤团”正名
长期关注温州煤商的马津龙在谈到媒体对温州煤商的关注时说,“温州炒煤团”本身成为了被“炒”的对象。
山西省中小矿山井巷企业联合会主任阎敏才不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却又不断在报道中被重复的数据指称,“山西境内60%的中小煤矿已由温州煤团承包,年产量共计8000万吨。”许多媒体指称,“温州炒煤团”正在联手炒高煤价。
在这种背景下,一份由官方所做的《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度公开,所谓“温州炒煤团”的真相被揭开。
据悉,《报告》由专门的调查组撰写。负责协助调查的阎敏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调查组由浙江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会同浙江省相关能源部门和温州市协作办三方面人员组成,“这是在接到浙江省政府指示后组建的。”
对于流传甚广的谬误,《报告》解释,目前山西省共有煤矿3000多个,其中中小煤矿占75%以上,温州人投资的煤矿约有300个。这与“60%的中小煤矿已由温州煤团承包”的说法相去甚远。
根据官方调查,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的300多家温州民营煤矿企业累计投资30多亿元,煤炭年产量约为2000多万吨,占山西省煤炭年产量的4%左右,约占全国煤炭年产量的1%。这种份额根本起不到所谓“炒”的作用。
“这一结论与山西本地学者的认识一致。所谓的温州炒煤团没有这么大的气候,他们连中小煤矿的30%都没有。”张复明说。
《报告》并不回避温州煤团给山西当地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矿山滥采乱挖、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但强调这“其实是整个煤炭行业甚至资源型地区普遍遇到的问题,并不是温州籍投资者的独有做法”。
这一点也得到山西本地专家的证实。“掠夺性开采的短期行为在山西比较普遍,并不是说只有温州人这样干,很多山西本地人开的煤矿也是如此。”山西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说。
“温州人的很多问题更多是制度造成的,说得难听点,有些人犯了红眼病,看到温州人搞煤挣了钱就想收拾他们。”张复明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封杀”这个提法和做法都不合适。
“严格讲,在山西煤种好、销路好的县,温州人反而不多,因为好挣的钱不会轮到温州人。”阎敏才认为这是温州煤商为山西能源供应做出贡献的佐证。
“温资”进入需要引导
2004年,山西省政府方面曾专门召集在晋温州煤商开会,要求他们守法经营,服从管理,同时强调要为山西利益着想,为山西的发展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针对外商在晋投资办矿的相关措施,也在积极酝酿中。山西省志在寻找一种一方面可以确保招商环境,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管理投资者的两全之策。
其实,早在2005年1月,山西省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崔满红就曾通过《瞭望东方周刊》建议山西省政府采取措施,制止“倒煤团”以淘金的名义套取利益。
崔满红认为长治县“封杀”之举并不是反对外来投资者。“两者是索罗斯和巴菲特的区别”,“投机山西煤炭不仅损害的是山西的利益,也是国家的利益。”
“对这些受短期利益驱使的投机者,应该遏制;对于在山西长期发展的投资者,需要正当引导,包括本省一部分企业也是如此。投机者利用了国家的政策漏洞,有悖于山西目前实施的循环经济战略,从长远来看是不利的。”崔满红说。
另一方面,崔满红认为封杀投机和吸引投资并不是舍此即彼的选项,温州人在山西投机,在外地投资,说明山西投资环境有问题。
“山西目前对外开放的力度并不高,山西需要创造更好的环境来吸引省外、国外资金。”崔满红说,如何用政策引导“温州炒煤团”走上正途是山西目前要考虑的问题。他和张复明均主张用“有形之手”来引导山西煤炭市场的“无形之手”。
两人建议,建立一个煤炭行业组织对煤炭产量进行限定,遏制胡挖乱采的现象;建立煤炭行业准入制度,对不符规模要求的煤矿企业设立退出机制;同时不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建议立法,用法律手段来约束行业的行为。
“采矿权也是有限产权,你必须合理、合法地进行开发才能享有有偿得到的采矿权,这是符合国际管理要求的。”张复明说。
可以预见,只有“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互动和互赢,获得博弈的平衡,才能维护山西煤炭行业的市场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