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正职领导干部的候选者只设一人,非他莫属。现在我们规定候选者必须有两名。”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榆坚介绍,该省近日颁行了多项政策性法规,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些规定已触及到干部制度改革的敏感点。
近日出台的《云南省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全面实施“三差额一票决”: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党委常委会对拟任候选人投票表决。今后该省从科级到厅级正职干部的选任,都将采用这种方法。据悉,这在全国开了先河。
为根治“少数人选少数人”的痼疾,保证普通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该省力行群众公认原则。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大胆扩展了参与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由单一的干部推荐向干部和群众共同推荐转变,扩展范围至少增加20%。领导班子换届时,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参与者要扩展到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和下一级人大、政协、纪委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辖区内上一级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群众代表;推荐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时,还应有公共管理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对正职的推荐,要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的1/3以上、个别谈话推荐赞成意见的1/2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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