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以食为天”,“人命关天”。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违法药品广告时有发生。前不久发生的“苏丹红”事件、劣质奶粉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有的地方和部门搞保护主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助长了这些问题的发生,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反映十分强烈。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分关注,目前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党和国家的重托,广大人民的期望,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谁得罪了群众,谁就得罪了共产党,得罪了政府,我们就要坚决查处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本质上就是谋财害人,都是可恶缺德的人,群众非常痛恨,要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绝不能手软。造成严重恶果的要依法严惩,使他们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后悔莫及。我们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落实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监督和管理,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来抓。胡锦涛同志和温家宝同志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吴仪同志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督和管理力度,推进体制制度创新,切实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今年务必要取得重大进展。要围绕食品药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密监控中药材市场的经营活动和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积极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顿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认真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要把儿童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当前,一些地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问题严重,市场秩序混乱,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这里面既有追逐非法利益的原因,也有某些领导态度不坚决、执法力度不够的原因。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严格执纪执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经济处罚力度。去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了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广州毒酒案、湖南等地黄花菜二氧化硫超标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厉惩处了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效果很好。要严肃查处对人民群众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和恶性事故,严厉打击不法之徒,千方百计杜绝重大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有多少就要查多少;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多少就要抓多少。要注意揭露和查处大案要案和恶性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保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健全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注重治本。深入分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和改进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探索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改革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药品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推进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和预警指标体系,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实现人们的健康愿望。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使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好。要改进作风,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违纪违法问题,保证中央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此文系2005年4月29日吴官正同志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时的讲话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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