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量流失甚至遭到破坏,行之有效的保护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法规建设滞后,有些地方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社会公众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有待加强。”
在10日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明确指出了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化部当前将着重抓好五项工作措施,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文化部计划从今年至2008年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规定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普查。普查将利用已有的工作成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调查、摄像、录音等工作确保第一手资料。
——推荐和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文化部今年开始建立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要求各地于9月中旬之前遵循“掌握条件,严格程序,科学论证,简明易行”的原则申报第一批国家级代表作项目。
——建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文化部提倡各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妥善保存和展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实物、资料。鼓励和扶持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列入地方乡土教材,在中小学开设相关课程。
——继续推动“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有40个国家级试点制定了工作方案。文化部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带动各地区的保护工作。
——扩大宣传,提高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文化部将于7月初在苏州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明年初举办保护成果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