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装载液体化学物品通过东海大桥水域不报告,并擅自穿越禁航区的韩国货轮,被上海洋山港海事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这是今年第4艘因过东海大桥水域不报告而被处罚的外轮,东海大桥随时面临被轮船撞击的危险。
6月5日下午5时45分,从韩国出发拟往宁波的“瀚洋”轮,进入洋山辖区内而未向上海洋山港海事处报告,擅自穿越禁航区,并欲穿越东海大桥,且途中航向变动频繁,形势十分危急。洋山港海事处交通管理中心值班人员连续呼叫,令其在指定水域抛锚等待调查。
上海洋山港海事处派调查官对该轮进行海事调查,了解到该轮船满载液体化学品,并缺乏洋山水域海航资料,对东海大桥情况不了解。该船船长对未报告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接受处罚。昨天,上海洋山港海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轮给予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处理。
据悉,该轮是继今年1月6日蒙古籍“蒙娜”轮、1月21日韩国籍“哈娜7号”轮、3月17日巴拿马籍“金山1号”轮之后,第4艘因过东海大桥水域不报告而被处罚的外轮。
洋山港海事处黄俊德处长告诉记者,东海大桥在施工的时候,就两次被过往轮船撞击。为了杜绝在禁航区域发生船舶撞桥事故,东海大桥按不同等级的通航标准设置了4个通航孔,其他桥跨禁止船舶通行。洋山港海事处还规定,装载危险品轮船严禁穿行东海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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