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料显示,今年一季度收入和消费支出均呈现增长趋缓的态势。一季度人均总收入3132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8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增幅比去年同季回落1.2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性支出2020元,比去年同季增长9.9%,实际增长7.2%,较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
——收入构成项均有增长。分构成看,工薪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总收入的主体,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9.0%,比去年同季所占比重70.9%略有下降。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是5.9%、23.4%,比去年同季都略有上升。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为1.8%,与去年同季持平。具体来看,人均工薪收入2160元,比去年同季增长8.4%(以下分析中增长速度均不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工薪收入增长趋缓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在2003年大幅度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或增加补贴,这些调资政策翘尾影响已逐渐消失。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83元,比去年同季增长39.1%,增幅高于24.4%的去年同季水平。主要原因是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下岗内退人员转到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带动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在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人数比去年同季下降了11.1%,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人数比去年同季下降了10.0%,而城镇个体经营者人数比去年同季增长了18.2%。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32元,比去年同季增长15.6%。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及社会救济收入增长很快,增幅分别达到18.4%和15.5%,说明社会保障程度得到提高。一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7元,比去年同季增长了11.3%。其中,保险收益、出租房屋收入比去年同季分别增长86.8%、27.8%。
——高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880元,比去年同季增加1203元,同比增长15.7%,高出全国平均增长水平4.4个百分点;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55元,比去年同季仅增加53元,同比增长7.6%,比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低3.7个百分点。高低收入组(各占10%)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1.8:1,比去年同季(10.9:1)有所扩大。
--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上升态势,衣着类支出增幅首次居首位。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增幅超过10%的有衣着类、交通和通讯类、杂项商品和服务类、食品类,分别比去年同季增长16.7%、14.6%、12.0%、10.9%。衣着类消费增长最快,增幅首次居首位。一季度城镇食品价格上涨6.0%,对居民食品类消费支出增长影响很大。居住消费支出163元,同比增长3.7%,比去年同季增幅低5.8个百分点。人均教育文化娱乐与服务支出254元,增幅为2.0%,比去年同季回落了3.6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居民现住房的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比去年同季增长5.0%、4.6%,比去年同季增幅略有上升。居民住宅建筑样式中单栋住宅和四居室分别比去年同季增长3.2%、11.4%,均明显高于去年同季增幅(分别是-5.8%、-1.1%)。同时,现住房用水情况中独用自来水所占比重、卫生设备中有厕所浴室所占比重以及取暖设备中空调设备所占比重分别比去年同季提高0.4、3.3、20.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住房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人均购房与建房支出194元,比去年同季下降3.5%,大大低于去年同季增幅(19.4%)。其中,购房和建房支出分别下降了0.3%、70.4%,而去年同季购房和建房支出分别增长了17.2%、95.8%。人均居住服务费9.8元,比去年的7.8元高出2元,同比增长24.8%,略高于去年同季增幅。
——消费倾向略有下降。2002年至2005年一季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实际增速分别是11.4%、8.4%、7.9%和7.2%,消费性支出增幅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今年一季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增幅低于可支配收入增幅1.4个百分点,消费倾向(即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8.8%,比去年同季69.7%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居民消费基本上采取保守态度,不敢超前消费,消费支出相对收入而言仍然偏淡,有待进一步培育和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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