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 谢登科) 记者19日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进行专项治理的力度。在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督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内控有效性,配合有关部门改善不良资产处置外部环境,逐步建立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说,银监会将从六个方面着力做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严肃查处现场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已责成有关国有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对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查处,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根源,研究加强内部管理的措施并加以落实。银监会已经成立查处工作组,督促查处工作,对查处问题和有关事实的准确性、处理的合法性和执行的严肃性进行把关,确保查处工作到位,不走过场。
二是继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2005年4月,银监会开始组织对信达、东方公司2004年收购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剥离的可疑类贷款以及受财政部委托处置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损失类贷款进行全面检查。下半年还将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以及2005年上半年完成的终极处置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剥离接收及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做好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持续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内控与处置成本核算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持续监管和对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动态监管,同时将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盈亏核算控制的检查纳入各项现场检查必查项目,并建立不良资产项目跟踪检查制度,对重大处置项目建立持续监管名单,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抓紧做好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监管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监管法规制度。
五是加强对新业务风险的研究,完善对资产管理公司新业务的监管。
六是加快对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的研究,积极推动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环境,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加快改革,以持续健康发展。
刘明康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在处置不良资产、支持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过去一年中,又在完成经营目标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成绩。但是,银监会和审计署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现场检查和审计中,都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问题性质较为严重,有的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这些问题相对于资产处置整体工作而言虽然是局部和个别现象,但其危害不可忽视,必须严厉惩处。
刘明康说,我国不良金融资产的成因较为复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金融创新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在体制、机制、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上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解决这些问题,根本的还是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规划、有指导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寻求出一条充分借鉴国际良好经验又结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科学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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