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日前决定要加大力度治理乱收费,内容包括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等七个方面,着重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这七个方面: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建立统一市场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收费;认真检查落实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严禁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二是清理整顿涉农收费。
涉农收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禁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以减征、免征、缓征属于本级收入的有关收费。三是重点治理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坚决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四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制止学校通过“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学生负担;及时查处违反“一费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乱收费。五是大力整治医疗服务价格,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六是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七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凡批准收费期限已满的收费站点,要一律停止收费;对长期占道维修或已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意见。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材料显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收费,降低了偏高的收费标准;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50多亿元;各地相继出台落实了对下岗职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减免政策;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收费,取消全国性及中央34个部门的103项收费,降低中央8个部门的10项收费标准,涉及收费金额近20亿元;通过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共实施经济制裁金额约60亿元,绝大部分违规收费清退给了消费者。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乱收费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有关治理乱收费的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越权审批收费或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三是一些部门、单位转移行政职能,通过中介机构和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乱收费、强制收费;四是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培训、考试、评估、鉴定等收费还比较混乱;五是涉农价格和乱收费反弹的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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