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近日因台湾普降豪雨引发水灾,民进党以治水为由要求“立法院”召开临时会,国亲两党坚决反对。“立法院”一共召开七次临时会,其中民进党执政后共开过五次,临时会是否常态化,已经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
根据“宪法”规定,临时会的召开,由“总统”咨请,或由四分之一以上的“立委”提案连署;而根据“立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临时会的召集,应该以特定事项为主,且符合急迫性为原则;不过,从上次临时会来看,当时共通过包括新十大建设及七二风灾二项预算案,及“三一九真调会”等六项法案,并完成“修宪案”,并不符合特定事项的原则。而这次民进党召开临时会的理由,以审查八年八百亿治水防患案为主,及军购案,“监委”人事同意权还有“行政院”组织法等议案,除了治水防患案外,都是上个会期民进党一直主张通过,却无法过关的案子,也让外界争议。再者,“立法院”也不过召开七次临时会,但民进党执政后,却已经召开过五次临时会。
另外,临时会常态化,也可能突显“立法院”会期是否太短;对于“立法院”会期,“宪法”已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运作下,“立法院”每次都会延会,但法案还是审不完;有人提出,当时“宪法”订定的时空背景,和现在不同,“立法院”会期应该延长,以避免法案审不完;但熟悉“立法院”运作的议事人员认为,这是见人见智的问题,如果“立法院”政治气氛和谐,减少对立,或许,审查法案的效率会提高,就不必每次都找理由召开临时会审查法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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