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兰州6月22日消息(记者 孟永辉 实习记者 顾广欣)记者从有关会议了解到,到今年,我国已有27个省区市全面免征农业税,另有四个省区中的多数市县也免除了农业税。明年,国家各级财政对农业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将增加到900亿元以上,这样,原定到2008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到2006年就能实现。
从2000年3月正式启动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实施5年来,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2004年与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1045亿元,人均减负约110元;今年,中央统一决定加上地方自主决策的免征农业税,农民又减轻负担220亿元,人均减负24元。
农村税费改革及其相关综合配套改革,带动了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和进步,一些乡镇机构逐渐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工作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就应、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同时,由于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普遍得到实惠,近年来农民情绪明显好转、积极性得到焕发,干群关系出现积极变化,保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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