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发生在2004年9月23日造成13人死亡的新兴铸管煤气发电锅炉特大爆炸事故,经调查组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4年9月23日16时,地处河北武安市境内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发电厂煤气发电锅炉在锅炉点火瞬间,炉膛及排烟系统内发生煤气一次爆炸,致使锅炉、管道、烟囱等设备垮塌,锅炉等设备严重损毁,并导致1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0万元。
据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事发当日锅炉点火前,焦炉煤气主切断阀打开后,操作人员检查、校验燃烧器前的20个电动闸阀时间长达15分至20分钟。期间,有3个电动阀处于全开状态,致使大量燃气通过这3个电动闸阀进入并充满炉膛、烟道及烟囱,且达到了爆炸极限,在点火试车时引起爆炸。
河北省安监局副局长刘春增说,调查表明,该公司锅炉不具备点火运行条件:燃气管道(焦炉煤气)上电动阀门的近台控制系统及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尚未调试合格,即转入锅炉点火工序;点火前没有组织人员对存在的缺陷是否得到消除进行再确认;没有燃气锅炉运行安全操作方面的专门技术文件。同时,锅炉尚未达到公司调试大纲规定的启动前应具备条件。点火前,有关人员并未对炉内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且在《煤气锅炉司炉岗位工作标准》中对此也未做出规定。
据介绍,这次爆炸表明,各单位之间缺乏集中统一的领导,虽然成立了启动验收委员会,但委员会未按行业有关规定设置试运指挥组、生产准备组、验收工作组和办公室四个小组。虽确定了启动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但有的未告知本人,有的虽然本人知道,但具体任务不明确,无法实施有效的组织领导。现场管理比较混乱,各项准备工作等相关事宜是否真正完成,缺乏严格的验收程序。关键技术环节有的把关不严,有的无人把关。点火前也未按要求组织与调试工作无关人员撤离现场,造成众多人员伤亡。
另外,调查中发现,该工程没有进行工程监理,也没有按该锅炉的结构、燃烧特点制定专门的运行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因此,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煤气发电锅炉爆炸的特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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