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盲目举债和债务恶性循环,有效化解乡镇财政风险,铜梁县将对乡镇新增债务实施责任追究,并建立乡镇主要领导离(退)任审计等制度。
铜梁县坚持“新官理旧事,还债是政绩”的指导思想,通过近4年的不懈努力,已陆续偿还了政府负债4.9亿元。
为杜绝“旧债未还又添新债”现象发生,堵住债务“漏洞”,铜梁县日前又建立了乡镇新增债务追究制和乡镇主要领导离(退)任审计制。凡有负债的乡镇,每年须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减债进展。乡镇新举债项目实行登记和审批,事前必须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论证,实行民主决策,同时必须送县财政局审核并经县政府审批同意。项目建成后,要进行竣工审计,并上墙公布工程财务,接受群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的乡镇,视同违纪,予以严处。
截至2004年底,铜梁县33个乡镇尚存债务2.28亿元,目前,铜梁县锁定这一基数,确定了2009年以前全部偿清的目标,将乡镇减债任务纳入政绩考核,并落实“乡财乡用县管”举措,对乡镇财政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同时,县财政按30%的资金额度配套奖励乡镇,用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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