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物权法草案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26日上午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对这一重要的法律草案进行审议。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全体会议。
在确定本次会议的13项议程后,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就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所作的汇报。本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修改:突出重点,解决物权法当前急需规范的现实问题;对几个重大问题如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统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等作出规定;对过去草案规定的内容尽可能表述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李重庵分别就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修改情况所作的汇报。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为进一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国务院提交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首次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吕新华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巴西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国和拉脱维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国和菲律宾引渡条约等三个议案作了说明。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曹刚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据了解,常委会会议还增加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人数,共有24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这是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扩大全国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的一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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