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比学今天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获悉:我国将实行监狱分类制度,建立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
完善监狱分类制度。监狱分类制度中按照戒备等级进行分类,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监狱分类制度有利于监狱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行刑成本,体现区别对待政策,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我国监狱也将初步按戒备等级进行分类,即依据监狱警戒设施、监管技术装备、警力配备、管理方法、活动范围、劳动方式等因素,将监狱分为高度戒备、中度戒备和低度戒备三个等级,分别关押具有相应危险程度的罪犯。目前,司法部正在结合监狱布局调整工作,抓好罪犯的科学分类,研究制定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的建设标准、关押对象标准和监狱人民警察配备标准,然后选择2至3个省进行试点。
建立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制度。我国监狱目前所采取的罪犯计分考核制度中,改造表现的考核不够全面科学。新的评估体系将以提高改造质量为目标,以量化指标体系为依托,以对心理、行为测试为手段,将评估的结论与拟定的改造方案结合起来,有效调动和引导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充分重视罪犯的改造过程和重要关键点的控制,用过程保证结果。目前,司法部决定在江苏、湖南两省开展建立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制度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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