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将有44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欠税人出境须担保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明确欠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须进行纳税担保。《办法》还规定了适用于纳税担保的另外两种情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应缴税款的纳税期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应税商品、财产、收入迹象,税务部门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将依法对赖税户的财产实行拍卖、变卖。《办法》明确拍卖优先的原则,规定了拍卖变卖的顺序,避免操作执行的随意性。
医师“走穴”有规矩
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如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须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监护人说明会诊及费用等情况,并征得其同意、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备案。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公路工程设计不得“随变”
为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交通部出台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办法将设计变更科学分类为重大、较大、一般设计变更三大类,并明确列出可以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的条件。明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分别由交通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办法还建立了分级管理制度,设计变更工程在一定条件下重新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制度等。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统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两项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申请与审批、原料与辅料、标签与说明书、试验与检验及法律责任以及申请注册的国产保健食品现场核查内容及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消费者可以根据年份代号鉴别产品真假。
三类人员执业有规范
新实施的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将统计上岗证改为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规定将在统计部门的广大统计人员中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登记制度,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并经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后,方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
电力争议先调解后裁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争议调解暂行办法》规定,电力业务经营者、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用电人之间在电力市场活动中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适用电力争议调解,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电力争议调解工作。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终结调解。发电厂与电网并网、电网与电网互联,并网双方或者互联双方经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协调或者裁决。
军队抢险救灾有法可依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了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的任务是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保护重要目标安全;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修、海上搜救、核生化救援、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等专业抢险;排除或者控制其他危重险情、灾情,必要时可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等工作。条例要求对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军队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死亡或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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