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城区人民法院向杜宝良及其代理律师发布决定书,要求西单交通队提交处罚所依据的文件。
决定书要求,西单交通队必须在限限内向法院提交对杜宝良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与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的,视为该行政处罚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另外,法院支持西单交通队要求提交补充证据的申请,并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提交。
交管部门表示,目前不便透露新证据,但肯定有证据要补充。
“电子警察”使交通违法锐减
昨天上午,市交管局公布“电子警察”近期带来的执法成效,其中石景山地区日均摄录交通违法行为锐减。
据介绍,在去年“非现场执法”初期,一个移动执法小组日均摄录交通违法行为在600起左右,而今年上半年减到80起左右。其中安装在石景山路科大口的人行步道闯红灯监测仪,由过去每周摄录1300多起下降到现在的30多起。通过“非现场处罚”,目前路边乱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15种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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