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张鹏再一次被高度聚焦。
不同的是,上一次是江苏宿迁,这一次是安徽泗县。相同的是,两次都缘于关乎众多孩子生命的疫苗,两次张鹏都神秘不知所踪。
或许张鹏只是疫苗利益链条上的一个焦点而已,乡镇卫生防疫体系财政窘境,疫苗定价、进货渠道的垄断……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这些问题还在进一步暴露出来。
3000支违规私购疫苗暴露始末
6月16日到17日,安徽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对该镇17个村19所学校2500名学生接种了甲肝疫苗。
6月17日,一百多名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的学生被送医院。
6月17日深夜,泗县防疫站站长杨杨正在外地出差,听到大庄镇学生出现大规模异常反应的消息后,立即安排分管的朱站长带领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赶赴出事现场展开调查。当时他们得出初步判断,是一般性“晕针”而引起的群体性癔症,也就是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6月18日下午,泗县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分成两组,买好手电筒,准备晚上到相关学校再作调查。他们怀疑接种的数字有问题,接种的疫苗不仅仅是从县里购进的1000支。当时,大庄镇防保所上报的接种学校是4所,“这4所学校,都是已报告出现接种异常反应的”,接种人数在1000人以内。
工作人员很快进入上述4所学校进行检查。从县防疫站购进的疫苗,安瓿(即针筒)上都会贴上县防疫站的防伪标签。在学校里,防疫站人员在可能放置废注射器和空瓿的地方查看,根据老师的说法,一些空针筒放置在塑料桶里,还有一些被埋到了地下。
傍晚时候,大庄镇卫生院院长兼大庄镇防保所第一所长周世明,听说站长带人下来了,却一直未到卫生院。大庄镇防保所所长侯华锋预感情况不妙,对泗县防疫站副站长说,“看来已经下村调查了”。
当晚10点多,侯华锋只得找到杨杨承认私购疫苗的事实。侯华锋刚开始还吞吞吐吐,说2000~3000支。“我责问到底是多少支,侯最终承认3000支。”杨杨说。
6月19日上午,经泗县防疫站进一步调查,大庄镇防保所实际接种甲肝疫苗的学校是19所,所购进的4000支甲肝疫苗,其中1000支由县防疫站提供,3000支为镇防保所向滁州人张鹏私自购买的。
涉案人张鹏的身份之谜
6月29日,泗县药监局到达滁州,查封了张鹏在滁州的门面房。但目前张鹏仍然处于失踪状态,他究竟是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康”)的业务员,还是一个仅与普康有关的药贩子?这些仍然扑朔迷离。
这已经不是张鹏第一次和疫苗风波牵扯上关系。去年8月下旬,在江苏宿迁市发生的“假疫苗风波”,张鹏身影也闪现其中。
有媒体披露,去年宿迁市药监局写给宿迁市政府的一份报告称,宿迁市妇幼保健所自前年12月至去年5月份的半年里,以现金结算方式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张鹏处购进九种免疫疫苗共6000余支,货值32.17万元,到去年6月16日,妇幼保健所使用上述药品违法所得28万余元。
泗县甲肝疫苗事件爆发后,泗县与宿迁两地药监部门人员均已证实,两宗疫苗事件中的张鹏确系一人。
普康关于张鹏身份的说法,对媒体前后有两种解释,最初说是授权的经销商,后说是授权的业务员。但这两种说法的性质是大不相同的。
“6·17”事件中的疫苗,是6月1日后购进的。假如张鹏确定是普康的业务员,普康根据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疫苗管理条例”),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销售第二类疫苗。(注: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规定受种的疫苗。此类疫苗由政府埋单,配套经费投入无明确规定。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假如张鹏是药贩子,滁州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安公司”),是中间经销商。按规定,普康不得将疫苗出售给不具备疫苗经营许可的经销商。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安徽省还没有一家企业获得疫苗经营许可。条例刚实施,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后经调查发现,华安公司并不具备经营疫苗资格。
最早,张鹏向大庄镇防保所开出的发票是“阜阳齐力药业公司”。“普康向大庄镇防保所开出的发票,是在6月22日补的。”泗县药监局局长杨平说。
普康对媒体称,3000支疫苗,是直接从普康发到大庄镇防保所。事实上,大庄镇防保所,是从华安公司拉的货。
“此外,疫苗曾经停放滁州,属于异地设库,也是违反药品法的。”杨平说。
疫苗背后的利益争夺
在泗县,类似张鹏的“药贩子”有很多,而且存在已经很久。2000年年底,泗县就有防保所从张鹏处进货。而此前按规定,疫苗必须是逐级供应,各乡镇防保所不能私自向外购货。
早在三年前,为了保证疫苗的识别,泗县防疫站就开始制造疫苗“防伪标签”。
“乡镇防保所违规私购疫苗,是早就存在的老问题。”杨杨解释,并且向本报记者展示了他们制造的“防伪标签”:“我们的防伪标签有三角形的,还有椭圆形、菱形、圆形的,经常换着使用。”
泗县医药公司经理尤本贵说:“私购疫苗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私购与向上级防疫部门购买中间进价悬殊。”
药贩子正是周旋在指定疫苗和私购疫苗的价格差之间。
同样是普康的货,大庄镇防保所从泗县防疫站进货的进价是人民币11元,从张鹏手里进货的进价是人民币4.5元。
杨杨解释称:“疫苗价格,物价局并没有定指导价,各级防疫站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加收疫苗钱,以往县防疫站销售价多是6元到9元。”
私购疫苗屡禁不止,惩处力度较小也是原因之一。此前并没有明确规定怎么处理私购疫苗,一般接种后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话,只是对私购的防保所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3倍的罚款。
“生命线”下的原始冲动
“县级防疫站以及乡镇防保所,财政拨款都很有限。二类疫苗接种的收入,是县以及乡镇防疫部门的生命线。”杨杨说。
疫苗成为“生命线”的背后,是乡镇防保所尴尬的财政、人事管理体系。正是这样的尴尬,给了张鹏们存在的巨大空间。
在泗县,各乡镇防保所按照每所3个人名额,每人每月人民币150元进行财政拨款。实际上,一个乡镇防保所要运行起来,少则五六人,多则十多人,人员工资至少要保证每人每月500元。
和大庄镇同处于泗县的屏山镇防保所,该所所长、副所长各一名,另外还有3名工作人员。据屏山镇防保所副所长史瑞利介绍,防保所财政编制是4个人,每人每年720元,总共是2880元。在实际运行中,所长、副所长每月工资800元左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大概410元。另外,每年器材购置费用大约8000元,水电费大约4000元。最终每年实际运行费用,是财政拨款的16倍多。
而在管理体系方面,虽然大庄镇防保所是泗县防疫站的下属单位,但由于防疫站系统(现各级防疫站或已更名或即将更名为疾控中心)不是垂直管理,上级对下级防保所只是业务指导,没有权力管理。乡镇防疫站并非一级法人单位,归由乡镇卫生院管理,第一所长由乡镇卫生院院长兼任。
在中国疫苗接种体系中,县以及乡镇级防疫部门主要负责一类和二类疫苗的接种。
正是在财政支出的压力下,泗县二类疫苗的接种人数,近几年呈现出异常快速的增长态势。“之前是每年50%的增长速度,非典过后,更是成倍增长。”杨杨说。
“改善县以及乡镇级防疫部门的状况,应该通过加大对疾病预防的财政投入,而不是让被接种群体承担更多。”杨杨认为。
暴增的疫苗接种量
泗县大庄镇水刘小学,是“6·17”事件中出现不良反应人数最多的学校。水刘小学校长朱昌满对媒体说:“是迷信大红印章带来的灾难”。他说的大红印章,是指加盖在“甲肝疫苗接种通知单”上的“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泗县防疫站)”公章。
杨杨对本报记者解释说:“我们也是在看了报道后,才知道有这么一张通知单,我们肯定是没有发出过这样的通知单的。电视台采访侯华锋时,他也承认没有得到防疫站同意而私自印制。”
有一个家长反映,他的小孩今年就已经打过甲肝疫苗了,但老师说打过了也要打,不打的话就不能来上课,小孩子也只好去打了。
在泗县,不光是大庄镇出现大面积接种甲肝疫苗现象。
从今年3月开始,屏山镇防保所也大力推广甲肝疫苗。至今,屏山镇的甲肝疫苗是二类苗种中接种人数最多的类别。该镇9周岁以下的儿童大概6000人左右,其中有2000多人接种甲肝疫苗。史瑞利介绍,屏山镇甲肝疫苗,每人接种费用是15元。
甲肝疫苗,并非一个新的品种。2004年开始,屏山镇零星也有人自动接种。为何2005年短短几个月内,接种人群集中,而且数量大增呢?史瑞利表示:“不是通过特别通知形式,主要是家长们的意识增强了。”
失控的疫苗流通
大庄镇防保所的3000支私购甲肝疫苗,是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即大庄镇卫生院)一辆救护车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该救护车司机都不知道运输的是疫苗,只是听从周世凯和侯华锋的安排。
该司机回忆:“在滁州一个加油站附近,搬上车一个黑色包(即是后来知晓的里面包着疫苗的冷藏包)。”回到大庄后,车子停在医院下面,司机就去吃饭了,回来以后发现黑色包不见了。
大庄镇防保所的冷藏室,与所长办公室是同一间屋子。屋子里面有一台冷柜,两边是窗户,阳光可以直接照进来。
泗县副县长武敏对媒体说:“周世凯购进该批疫苗后,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还将规定应由专车专运的疫苗,改以冷藏包放置、非专车运输,是严重的违规操作。”
根据疫苗管理条例,从6月1日后,疫苗的生产以及流通的环节由药监局监管。但泗县药监局稽查科人士反映,药监部门进行疫苗监管很难,因为疫苗基本上是由卫生系统自采自用、自管自监,什么时候进的疫苗,防疫站也不跟药监局讲,药监局知道了就过一下程序,不知道也就不管了,“我们总不能派一个人跟着运输全过程吧”。
疫苗的质量检测,也存在技术和采购流程上的检测难题。“以前,我们只能是看看证件齐不齐全。谁有这个专业水平去检测疫苗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再说农村点多、面广,不好检查。”杨杨说。
7月1日,泗县屏山镇防保所,已经停止了甲肝疫苗的接种。冷柜里普泰生产的疫苗产品外包装上,用白色胶布简单贴了一个“十”字,上面有一排字眼“封存!禁止使用屏山防保所”。
“我们是20日接到要求封存的通知,然后自行封存的。”副站长史瑞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