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征集民意、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本市将对烟花爆竹“禁放令”作出重大调整。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全市均可放烟花爆竹。《郑州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初步拟定,从今日起,将通过本报公开征集市民意见。该条例一旦实施,1994年起在郑州市已经实行了11年的老“禁放令”将被废止。郑州市区有望在2006年春节再度听到清脆的鞭炮声。
哪些地方能放?
1.重要军事设施、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2.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类建筑物及其围墙外50米范围内3.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及教学、科研场所4.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
5.火车站广场、动物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人民公园及公共草坪
6.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业的生产区、仓储区7.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同时,条例还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在拖运的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场所或区域。如果携带或夹带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哪些时间能放?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该征集意见稿中作了明确规定,除“禁放”场所和区域外,凡是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期间,每天早上六时至晚上10时,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但是,除夕夜燃放时间不受前款规定的时间限制。
哪些炮让放?
在此次征集市民意见中,有很多市民提出了应当限制烟花爆竹的品种。为此,在该征集意见稿中规定,在郑州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国家标准》(GB10631-2004)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
家属院咋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安全地点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并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
以及禁止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和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工作的行为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进行。
居委会可自定“禁放区”
昨日,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处长张伟杰特别强调说,在本次征集意见过程中,也有部分市民不赞成开禁。考虑到这些市民的呼声,《条例(征集意见稿)》中特别规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本居住区内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地点;也可以组织居民制定居民公约或业主公约,约定本居住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有权劝阻、制止。
哪里去买炮?
烟花爆竹从哪里买?征集意见稿中规定,本市市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加工、制作烟花爆竹。同时,郑州市将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专营制度。市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烟花爆竹专营单位负责统一组织货源、批发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业务。在市区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加贴“郑州专营”标志。烟花爆竹专营单位的储存仓库必须设在城市建城区以外。
何时能买到?
对于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条例(征集意见稿)》中作了严格的规范:不得流动兜售、占道经营或露天经营;不得从专营以外的渠道进货;存货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
另外,按照规定,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市民可以购买到鞭炮,允许零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二至正月十六。
卖炮需要啥条件?
《条例(征集意见稿)》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必须有固定经营门店,并已经工商登记注册;有熟悉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经营人员;具有销售、存放场所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同时,还应当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有专人专柜销售、看管,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商品同时经营。
而对于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的,还应当经市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取得“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应经公安机关审核,取得“爆炸物品运输证”。
违规放炮咋处罚?
按照规定,凡是违反限放区域、时间、品种等有关违禁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可责令监护人加以管理、教育;情节严重的,对监护人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单位和其他组织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