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与法官享有同样裁判权
昨天上午9点30分,市二中院人民陪审员、崇文区人事局仲裁科干部穆鲁祎坐到了她熟悉的法台上。但这一次她不是像往常那样参加具体案件的审理,而是全程亲历两件欠薪执行案件的合并听证。这是今年5月1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后,我市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加执行听证,也是二中院执行工作推出的新举措。
昨天申请执行的是原北京宝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职工张女士和徐先生。宝嘉公司3年前已停产,但张徐二人被拖欠的工资和保险费却一直没有着落。去年,劳动仲裁裁定宝嘉公司应给付二人被拖欠的工资、保险各1.3万余元和2000余元。
案件执行中,熟悉公司情况的张女士和徐先生提出宝嘉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该合资公司的中方投资人东郊粮食仓库对其有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因此请求追加东郊粮食仓库为被执行人,承担债务。按照有关规定,若执行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提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等申请时,法院执行机构便要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公开审查。因此,二中院组织了昨天的这场听证。
昨天的听证严格按程序进行,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请求和辩论意见。围绕争议的关键问题,陪审员穆鲁祎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不时地做些记录。
最后,由执行法官和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经过合议,当庭作出裁决:东郊粮食仓库在对宝嘉公司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对张、徐二人的债务。
参加昨天听证的陪审员穆鲁祎告诉记者,听证之前她已经了解了案情,并在合议庭合议时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即东郊粮库在对宝嘉公司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应承担案件的债务。她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执行法官的认可。
-相关链接
陪审员参加听证防止“暗箱操作”
据介绍,二中院经反复论证、研究,决定从与审判程序类似的执行听证程序入手,推行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听证制度。此举意在进一步促进执行全程公开,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在执行听证中,陪审员与执行法官享有同样的审查和裁判权利,参加和主持执行听证,指引当事人举证、质证和相互辩论,并参加合议,发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并与法官组成合议庭一起合议作出裁决。
陪审员穆鲁祎对记者说:“执行难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有些当事人因对法院执行工作不太了解,往往会抱怨执行法官不尽力去执行或对法官是否穷尽方法去执行产生怀疑。二中院把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引入执行工作,将有效地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化,防止暗箱操作,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更加了解,更加配合支持法官的执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