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5日在其网站上公布《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可登录国家环保总局网站网页查询详细信息。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6月30日受理了圆明园管理处提交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保总局公布的报告书称,圆明园防渗工程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工程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水生生态系统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