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长沙市的城市低保对象都能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领到每人每节40元的生活补助。在昨日举行的长沙市城市低保新闻发布会上,长沙市委副书记余合泉表示,长沙市对城市低保户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之举开全国先河。
长沙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表示,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7年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万户11.5万人,月人均享受79元,月总支出
909万元。城市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有效解决了城市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特困群众领取低保金以后,生活状况仍然相当清苦,与社会平均生活相比差距明显。
余合泉表示,长沙市对城市低保户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是在长沙市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农村低保之后,社会救助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由地方政府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并以政府的文件形式固定下来,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今年8月份长沙市各区、县(市)将一次性补发2005年元旦、春节、劳动节过节费,国庆节前夕发放国庆节过节费,从2006年起,每节前夕发放一次过节费,通过银行直接存入低保户个人存折。
|